一、法院判的离婚抚养费该怎么支付给孩子
法院对离婚协议中子女抚育费裁定有定期支付和一次性支付。定期通常按月、季、年给照顾子女方,支付方式多样。特定情形下经协商可一次性支付。支付方须遵守裁决的金额和期限,否则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法院判的赔偿谁执行怎么办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凡经法院批准或公布的民事判决或裁决一旦确立法律效力,各方均应切实履行。若一方当事人故意拒绝执行,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性执行。同样地,无论是经过法院协商达成的和解协议,还是其他应当由法院负责执行的法律文件,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否则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若法院所判的赔偿义务人拒绝履行其赔偿责任,受害方可依照此项法律规定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将会依法采取各种必要的执行措施,例如对相关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以及拍卖等方式,以确保判决得以顺利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
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法院判的赔偿执行不了怎么办
若遇到法院的司法裁决形成的赔偿义务无法按照规定执行时,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该法律的265条所赋予的权力,法院有权在执行过程中采取适合的措施以促使被执行者能够尽快偿清债务。
然而,若在实施相关执行措施之后,被执行人仍然未能有效实现偿还债务的责任,那么这就意味着法院将会强制命令其继续履行支付义务。在此过程中,假如债权人察觉到被执行人还存在其他可能被作为执行对象的财产,他们则可以不受时间限制地申请法院对这些尚未被查封的财产进行执行。但是,若案件发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4条中所列举出的任何一种情况,如被执行人缺乏足够的财产用以履行赔偿义务,或由于经济困顿导致无力偿还债务等情况,法院有可能以此为由判定终结执行程序。在处理这种复杂的索赔问题时,现实往往需要债权人调整策略,探索其他替代性的解决之道,譬如尝试与被执行人达成分期支付赔款的协议,寻求第三方提供担保体系,或者展开其他可能有助于解决债务问题的重组方式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条、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判决的离婚抚养费支付方式通常有定期支付和一次性支付两种。定期支付一般是按月、季或年支付,直接支付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账等。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支付方的经济状况良好且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支付方应严格按照法院判决的金额和时间履行支付义务,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