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一、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有效的录音证据要求符合以下三个要求:
一是录音内容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录音不能够采取安装窃听器等窃听方式取得;
三是被录音的一方对录音内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人民法院就会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物证应当是原物。被调查人提供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提供复制品或者影像资料的,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取证情况。
二、录音可以作为劳动仲裁证据吗
关于劳动仲裁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的问题,我们给出以下专业解答——录音资料作为一种重要的视听材料,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取决于其是否符合如下几个条件:
首先,录音过程中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只有满足上述两个要求,才能将录制的谈话内容作为有效证据提供给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进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
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
据。录音证据的有效性需满足以下三大要素:首先,录音资料必须在时间上具有连续性,且其内容未经任何篡改,以确保其客观真实性与连贯性;其次,录音过程不得通过非法手段如安装窃听设备等获取;最后,被录音者对于录音内容并无异议或者其异议理由无法成立,只有当以上三项条件均得到满足时,人民法院才会认可该录音证据的证明效力。